5月20日起,网络食品销售新规正式实施
日期:2026-05-21 11:32
在风险隐患时,应及时告知平台提供者。发现风险隐患应及时采取暂停销售、断开链接等措施,并依法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注意
《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施行日期:2026年5月20日起正式执行。
请各平台、入网食品销售者对照本建议,及时完成自查自纠、制度完善与系统升级,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共同守护公众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食品流通处、上城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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