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抽检鸡肉样品合格
日期:2013-01-08 09:52
  为保证肉鸡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消费安全,市畜牧兽医局近期下发了《关于开展白羽鸡肉药物残留应急监测工作的紧急通知》(济牧质监字(2012)15号)及《白羽肉鸡药物残留应急监测方案》。
  根据要求,2012年12月26日,市畜牧兽医局在我市5家肉鸡屠宰厂,抽取白羽肉鸡产品15批次。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对鸡肉产品中的地塞米松、林可霉素、大观霉素、磺胺类(7种)、喹诺酮类(13种)进行了药物残留检测。本次抽检的15批样品涉及检测参数75个,其中地塞米松、林可霉素、大观霉素全部未检出,磺胺类检出2批次,喹诺酮类检出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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