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黄陵县对肉制品开展专项整治
日期:2013-01-15 09:01
制品的购进、宰杀、加工、储藏等环节,扩大检查抽查范围,对无视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宰杀加工食用野生动物肉制品的行为,严格督查整改,必要时停业整顿。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督促餐饮单位不断完善健全进货查验记录,严格执行肉类制品登记、索证索票和入库查验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肉制品采购和验收,严防无检疫及肉制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来源不明及不合格畜禽肉食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购进和使用病死、死因不明、腐败变质和非法宰杀、加工、食用野生动物肉制品。与此同时,该县还充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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