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开展猪肉及制品专项检查
日期:2013-01-15 09:29
取一查二看三追问,一查检验检疫证明,二看猪肉酮体印证;三追问猪肉的进货渠道,对不能提供检疫票或猪肉销售专用票据的,采取行政告知,对屡犯不改的,执法人员将对其进行相应处罚。在进行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开展了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经营者守法经营。此次专项检查,该局共出动执法车辆114车次,执法人员262人次,对全区24个集贸市场的165个猪肉摊贩和188户猪肉制品经营户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有不合格猪肉及制品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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