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1-25 10:06
不同的声音,有的说符合标准,有的在允许的范围之内,有的说没有标准。监管部门站得角度不一,检验标准不同,对问题食品的辨别也不同,难以实行最有效的打击。二则不归我管,互相推诿,谁都可以把责任推给另一方,被动似的监管,很容易失去查处和打击问题食品最佳时机。
根治食品安全多头监管困局,可考虑设立统一的机构。实行食品安全监管以及食品企业自查和报告制度,建立问题食品的召回制度。
要重树消费者信心,当前最为迫切的是加强食品安全立法和执法。2009年6月1日,中国颁布了《食品安全法》,从立法角度奠定了现代食品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