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市场动态
>
宁夏2月1日至9日实施牛羊肉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日期:
2013-01-31 14:09
照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限价投放自治区级活畜储备牛羊肉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其他县、区充分考虑当地回族群众占总人口的比例和牛羊肉消费习惯确定每天的最高销售量,具体标准为灵武市、贺兰县、同心县、海原县、西吉县每天总销售量为5吨,永宁县、平罗县、惠农区等其他县区每天总销售量为3吨,而市、县(区)每人每次均限购牛、羊肉各2公斤。
2
/3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资讯
产品
求购
品牌
展会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9/08 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