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2-01 09:34
据《宁夏日报》报道 为平抑因牛、羊饲养成本不断上涨及需求量不断增加导致的肉类价格上涨,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从2月1日至9日在全区25个市、县(区)实施牛(新鲜剔骨)、羊(新鲜带骨)肉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每人每次限购牛、羊肉各2公斤。
根据通知,各地销售的限价牛、羊肉,将优先选择具备清真牛、羊肉销售条件的农副产品平价商店销售,并按照低于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2013年1月31日市场牛、羊肉平均零售价每公斤4元进行销售。5个地级市按照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限价投放自治区级活畜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