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2-18 11:50
《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将于4月1日施行,市质监局近日起草了4个配套条例,向社会征求意见。配套条例规定,食品生产企业严重违法将被公示。
企业食品安检员至少10人
《北京市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除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外,还应符合规模化生产的要求,例如应具备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生产场所;应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应具备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检验人员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