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3-04 09:08
2013年春节期间,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工商局加大对销售私宰肉、注水肉、病死畜禽以及无证、无照、无检验检疫证明销售生鲜肉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取得显著成效。
该局还在全市生鲜肉市场推行《肉品进货台账》和《肉品销售凭证》制度,要求肉品经营户对购进的肉品按批次建立台账,对售出的生鲜肉必须开具销售凭证,实现了流通环节肉品市场监管来源可控、去处可查的良好效果。该局还建立执法人员周巡查制度,对辖区进行责任区划分,对应安排执法人员对责任区承担管理责任,并规定巡查人员每周对肉品经营户检查一次,加强对超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