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食品企业推行“红名单”“黑名单”制度
日期:2013-03-25 09:43
从红名单中撤销。
  食品安全红名单、黑名单会由市食安办会同相关监管部门按季度公示。食品安全黑名单公布的内容,包括食品经营者的名称或姓名、住址或经营地址、经营范围、违法事实和所受的行政处罚等。据市食安办工作人员张祖光介绍,对被列入黑名单的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服务企业(单位),在黑名单管理期限内(原则上为一年)。由所在区、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每两个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必要时增加抽检频次,并随时追踪整改情况,直至达到整改要求。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应责令停产停业,限期整改。经监管部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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