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3月吉林省生猪市场运行情况分析
日期:2013-03-26 11:17
》和《吉林省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实施细则》的要求,当猪粮比价低于6:1时,商务主管部门一方面及时与省物价局部门联系,在吉林省政府网及时向社会发布生猪市场预警信息,并通过其他媒体向社会发布。另一方面当猪粮比价连续四周处于6:15.5:l之间(蓝色区域)时,将建议启动省级储备肉。同时,要求各市(州)、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做好本地储备肉监管工作,并着手研究实施二级响应的前期准备工作。
  3.2加强市场监测和行业调查分析。通过 吉林省畜禽屠宰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监测,及时掌握生猪及肉类市场波动的形势,增强对生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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