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落实生猪屠宰规划和市场运行分析
日期:2013-04-27 10:22
A类屠宰厂(场)要达到商务部《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审核清理标准》,B类屠宰点要达到《四川省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审核清理标准》,并对达标换证的范围、时限、程序进行了部署,在2013年12月底前完成换证工作,2014年6月底全面完成达标工作。市商务局将会同市畜牧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在6月、9月对各区县规划范围内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进行验收检查。
  做好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各区县要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屠宰厂(场、点)在屠宰加工过程中严格实施同步检疫检验,出厂肉品严格执行两章一证,做到不收购、不宰杀
2/6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9/14 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