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农产品滥用添加行为将严惩
日期:2013-05-08 09:50
准问题:一是针对实践中存在的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行为,如利用地沟油加工食用油等,明确此类反向添加行为同样属于刑法规定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二是明确国家禁用物质即属有毒、有害物质,凡是添加均应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三是因当前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禁用药物易发多发,如在减肥保健食品中添加副作用严重的西布曲明等,在男性保健食品中添加伟哥等,规定对此类行为应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相关罚则】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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