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严打“问题肉”
日期:2013-05-21 09:10
检疫的肉品、严禁购进使用病死畜禽肉及其制品,一旦查出,从快从严处理。
  依法处理严禁以罚代刑
  此次整治,对不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监督整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查处情况。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病死畜禽肉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禁以罚代刑。对瞒报、迟报、漏报和谎报信息的,以及未及时移送相关线索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时,省卫生厅表示欢迎群众积极举报相关线索。本省将及时追踪查处群众举报线索,及时核查并回应社会关注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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