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5-24 09:57
开展。未完成机构改革过渡的,仍按原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督促食品企业及从业者,举行落实主体责任、坚守道德诚信的公开宣誓和承诺活动,开展法律法规、业务技能、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的宣贯培训,推进食品行业道德讲堂建设工作;督促食品行业协(学)会、大中型食品企业组织开展至少1次集中活动。(四)学校层面。各级食品安全有关部门联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团委,组织开展针对青少年群体特点的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活动,通过激发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参与热情,带动家庭成员和全社会树立共责意识与科学观念。
三、要求
(一)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