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
日期:2013-05-28 08:50
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鲜肉以及无质量合格证明的肉制品一律不得进入市场销售。要积极引导市场开办者、肉和肉制品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监督肉和肉制品经营者全面落实自律制度,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质量把关、质量承诺、不合格肉品退市等制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加大流通环节肉制品抽样检验工作力度,加大肉和肉制品市场准入、交易、退出的全程监管力度。
  同时,省工商局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畅通消费申诉和举报渠道,对涉及鲜肉和肉制品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举报将依法及时调查核实和查处,切实做
3/5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8/27 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