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恢复家禽市场交易
日期:2013-05-31 11:28
者采取逐步关闭主城区活禽交易市场、在城郊独立设置活禽交易市场等办法,切实做好源头控制。
  为促进家禽业恢复生产,在严格检验检疫基础上,家禽及其产品省内可正常流通销售。种禽养殖企业的种苗,经省级兽医部门检测合格的,允许在全国范围内调运流通。加强家禽流通环节监管,严格活禽运输车辆、笼具等消毒,严防病毒污染传播。
  改进禽类产品流通方式,鼓励实行活禽就地集中宰杀、统一检疫、冷链运输、连锁直销。
  加大检疫监管力度。恢复家禽交易后,要针对家禽经营市场、养殖场等重点环节,继续加强疫情监测,及时发现和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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