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
日期:2013-06-03 08:49
督整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要停产停业、限期整改和复产验收。对私屠滥宰、黑窝点等一律依法取缔、没收设备和非法所得。对购销、屠宰病死畜禽和使用违禁药物、非食用物质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审查、立案。对行政监管部门移送的案件,公安机关要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核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立案查处,全面查清原料来源、生产窝点和销售渠道,彻底摧毁整个犯罪产业链、利益链。对重大、复杂案件,公安机关要主动配合,提前介入,及时控制涉案人员,固定证据,实行挂牌督办,各监管部门要配合做好证据收集和检验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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