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区活禽集中屠宰场设置实施办法
日期:2013-07-04 10:24
宰车间夏季室内温度不应高于15℃。
(六)职工生活设施。
1.工人更衣间、休息室、沐浴室、厕所等建筑面积,应按照生产定员计算确定。屠宰车间与生活间分开设置时应设连廊。
2.应采用水冲式厕所,厕所与屠宰车间应有走廊相连,且厕所的门窗不得直接对着生产操作场所,厕所地面和墙裙应便于清洗和排水。
3.更衣室与厕所应有直通门相连,更衣柜应符合卫生要求,每人设一个,鞋帽和工作服分格存放,更衣间设有鞋靴清洗消毒池。
4.检验人员的生活设施、车间办公室等应与生活间毗邻布置,实行代宰制企业,必须设置业户休息室。
四、屠宰加工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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