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将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
日期:2013-08-28 09:06
据了解,根据《福建省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实施方案》,市民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将获得500元至10万元的奖励。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的,奖金按照上述标准计算后再加50%.举报人在举报之后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办案,对案件查处有特别重大贡献的,或者案值虽小,但违法犯罪行为危害性大、性质恶劣的,可在上述标准之外另外增加奖金。
3/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2/29 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