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出台政府调控肉投放管理新规
日期:2013-10-24 09:38
售的肉品品质。销售的调控清真羊肉不得搭售羊油(每个羊后腿带羊尾油不得超过500克)。若在12时以前销售完毕当日投放的政府调控肉,必须亮牌公示后,再以市场价格进行销售。
  今后,商务部门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组织检查人员每周对调控肉投放门店进行不定时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将现场及时予以整改,督促投放企业严把进货关、索证索票、按规定进行投放,不得出现搭售、分等次多种价格销售、惜售、卖大客户等行为发生。
  另外,邀请新闻媒体、群众、网络进行监督。有关部门将在新闻媒体、调控肉投放点、银川商务微博公布24小时投
2/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5/08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