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机构是主导 媒体之力是食品安全监管的补充
日期:2013-11-01 13:39
  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食品安全领域较新的热点问题如婴幼儿配方食品配方标签等应严格备案、网购食品出问题网站先行赔等均有所涉及,其中还有比较引人关注的是,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客观、公正报道食品安全问题,并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以法律的形式鼓励新闻媒体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舆论监督,这一规定的积极意义毋庸置疑。近年来,被人们所知晓的食品安全事件有很多都是先经媒体曝光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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