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1-21 09:16
显著位置张贴《通告》。在桥头农贸市场2楼,记者注意到,散装售卖的腊制品居多,虽摊主能提供整体包装,但包装上并未标明生产日期及保质期。市食安办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株洲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普遍存在生产加工、销售、经营无标识腊肉制品的现象,特别是一些小作坊,投资小、移动快、隐蔽强、监管难,卫生条件极其恶劣,食品安全缺乏保障,这也成为病死猪肉回流餐桌的主要途径。
《通告》规定,凡从事腊肉制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含制售分离食品小作坊),应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凭食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