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禁止生产销售无标识腊猪肉制品
日期:2013-11-21 16:35
  为规范腊制品市场、杜绝病死猪肉熏制的腊肉流向市场,近日株洲市政府出台《关于禁止生产加工经营使用无标识腊猪肉制品的通告》。从12月10日起,株洲禁止所有生产单位、市场及餐饮店生产加工经营使用无标识腊猪肉制品,违反要求的单位将面临查处。
据株洲市食安办工作人员介绍,根据通告,将禁止非法生产加工、出售无标识的腊肉制品(自产自用的除外)。通告所称的无标识的腊猪肉制品是指无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名称、成分及QS(企业食品生产许可)标识的腊肉制品。在生产环节,凡从事腊肉制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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