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商务和粮食局完成生猪职责移交
日期:2013-11-26 16:29
  按照《中共攀枝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攀枝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部门职责和行政编制调整的通知》(攀编发[2013]57号)要求,攀枝花市商务和粮食局现承担的生猪定点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需调整划出,为确保执法监管不缺位,移交工作平稳过渡,市商务和粮食局高度重视,认真梳理移交清单,11月20日与市农牧局进行了生猪监管职责的移交工作,将攀枝花市商务和粮食局承担的生猪定点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移交市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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