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四项措施专项整治肉及肉制品
日期:2013-11-28 09:19
  一是加强对肉类产品经营者主体资格的检查,确保肉类经营者证照齐全。二是加大市场检查力度,监督肉类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等制度,通过检查、核对生猪产品经营者IC卡内的交易信息,严防来源不明生猪产品上市销售。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分局食品科与市场科加强沟通协作,及时布置检查任务。对农贸市场和肉类批发市场的主办方、经营户加强宣传教育,指导市场强化日常管理。四是运用快检设备开展了肉及肉制品的快检,同时督促生猪产品品牌批发企业、批发市场加强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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