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2-02 10:43
452份,下达监督意见书175份,查扣不合格食品31.5公斤。
畅通群众诉求,严格督查落实,突出解决群众所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制定《大安市食品安全举报受理办法》,建立市级食品安全监督举报中心和18个乡镇食品安全监督举报站,开通窗口服务和食品安全监督举报电话5232315,还可以采取邮寄信函方式进行举报,更有利于广大群众多渠道、全方位地反映食品安全问题。按照规定,在接到举报投诉后,做到第一时间报负责人审批,按监管职责划分,移交相关监管部门处理,及时对被举报人进行初步调查及现场检查,需立案调查的,及时按案件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