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2-27 13:48
日前最新一期《深圳市政府公报》显示,鉴于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及监管情况变化,广东省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对2010年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订,并于明年起施行修订后的《办法》。
新《办法》要求,各分局的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应确保在3至5年内实现对所有监管对象的一次现场监督检查。同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建立并维护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管信息档案,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行信息共享。
新《办法》规定,监管人员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可采取现场监督检查、量化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