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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深圳实施食品安全新监管办法
日期:
2013-12-27 13:48
。切实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的监管力度。新《办法》规定,在抽样检验中,发现无证、无照或超范围生产经营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及时转入执法查处程序。
新《办法》规定,对有不良信用记录和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管部门应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对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及时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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