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食药监局发布消费提示
日期:2014-01-13 09:39
方可食用。
  三、市民购买食品注意事项
  (一)尽量选择到正规商店(食杂店)超市和集贸(农贸)市场选购;(二)尽量选择有品牌、有信誉、取得相关认证的食品企业的产品;(三)在购买食品时,查看食品包装是否完整、有无破损;(四)查看食品外包装有无厂名厂址、食品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限;(五)查看外包装是否印贴有QS质量安全认证标识;(六)不买过期变质食品,慎重购买接近保质期的食品;(七)不买畸型的和与正常食品有明显色彩差异的鱼、蛋、瓜、果、禽、畜等;(八)不买来源可疑的反季节的水果蔬菜等;(九)不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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