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1-14 11:06
工作:一是质监部门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交接。2013年12月16日,自治区、市、县3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质监部门同步进行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和人员交接。二是工商部门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交接。2013年12月16日,自治区食药监局与工商局进行本级流通环节监管职能和人员交接。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工商部门的职能和人员交接在2014年春节后进行。交接前,市、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继续按原职责承担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受理食品流通行政许可等事项。
据了解,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