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1-14 11:24
记录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单位、以食品集中生产、加工和销售区域为重点区域开展食品综合治理,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区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2.11万多家次,责令整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249 家,责令停产停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2家,捣毁违法生产经营窝点3个,立案查处案件268件,涉案金额388.81万多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5件。公安机关侦破制售假酒案、制售伪劣食盐案等一批违法犯罪案件。
四是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和小餐饮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对城区主次干道、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及学校、医院、车站、市场、广场、影院、体育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