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7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扬州大学、江苏省畜牧总站、江苏兴旺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南京农业大学、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崇明区种畜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宵燕、宋成义、朱慈根、潘雨来、唐慧娟、王勇、侯庆永、李平华、陈才、安亚龙、沈富林、陆雪林、徐忠惠、李何君、吴昊旻、张新生、沈东。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沙乌头猪的品种来源和特性、体型外貌特征、成年体重体尺、生产性能、测定方法及种用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沙乌头猪的品种鉴别。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NY/T 820 种猪登记技术规范
NY/T 821 猪肉品质测定技术规程
NY/T 822 种猪生产性能测定规程
NY/T 825 瘦肉型猪胴体性状测定技术规范
3 品种来源及特性
沙乌头猪原产于江苏省南通市,现主要分布于江苏省海门市及上海市崇明区。沙乌头猪具有繁殖性能优、肌肉品质好、适应性强的特性。
4 体型外貌特征
沙乌头猪被毛以黑毛为主,部分猪鼻端、系部、尾梢有白毛。体型较大,体质健壮,结构匀称.额头较大,呈寿字形,额部有3道~4道皱纹,嘴简长度中等,耳大下垂,颈中等粗,背腰微凹,胸深,腹大不拖地,后躯较丰满,四肢结实粗壮。有效乳头8.3对士1.0对。外貌特征图片参见附录A。
5 成年体重体尺
成年公猪(24月龄)体重124.4kg士12.6kg,体长134.3cm士12.4cm,胸围132.5cm士7.0cm,体高66.0cm士8.0cm;成年母猪(第3~4胎,妊娠两个月)体重135.4kg士13.1kg,体长132.1cm士9.2cm,胸围126.2cm士8.1cm,体高67.9cm士5.1cm。
6 生产性能
6.1 繁殖性能
公猪初次出现性行为在100d~130d,适配日龄180d~210d,适配体重70kg~90kg。母猪初情期90d~120d,适配日龄150d~180d,适配体重55kg~75kg,发情周期20d~23d,妊娠期113d~117d。
母猪产仔及断奶性状见表1。
表1 母猪产仔及断奶性状
胎次 | 总产仔数 头 | 产活仔数 头 | 初生窝重 kg |
35日龄断奶仔猪数头 | 35日龄断奶窝重 kg |
1胎 | 10.6士1.9 | 9.9士1.8 | 10.8士1.7 | 9.8士1.7 | 73.7士11.2 |
2胎 | 11.9+1.7 | 11.6士1.8 | 12.3+1.6 | 10.8+1.8 | 77.1士7.8 |
3胎及以上 | 13.7+3.4 | 12.4+2.9 | 13.9士5.6 | 12.3+2.6 | 82.1+14.7 |
6.2 生长发育
公猪初生重1.1kg士0.2kg,35日龄断奶重7.2kg士1.2kg;母猪初生重1.0kg士0.2kg,35日岭断奶重6.6kg士1.4kg。断奶后在饲粮消化能12.40 MJ/kg~12.55 MJ/kg、断奶至20kg以及20kg以上体重阶段的粗蛋白质分别为17%~18%和15%~16%营养水平下,公猪和母猪4月龄体重分别为33.5kg士1.9kg和32.3kg士3.9kg。
6.3 肥育性能
在饲粮消化能11.3MJ/kg~12.0MJ/kg和粗蛋白质12%~13%营养水平下,肥育期(120日龄~240日龄)的初始体重25.7kg士7.3kg,结束体重74.4kg士7.7kg,平均日增重421.3g士77.5g,饲料转化率3.40~4.20,背膘厚26.9mm士3.3mm。
6.4 胴体性状
体重75kg~85kg屠宰,胴体重58.8kg士8.3kg,胴体斜长73.3cm士3.4cm,屠宰率72.3%士4.1%,胴体瘦肉率39.6%士4.8%,眼肌面积27.2cm2士4.6cm2,平均背膘厚33.9mm士6.0mm。
6.5 肌肉品质
体重75kg~85kg屠宰,肉色鲜红,亮度值(L1)42.99士2.05,pH16.37士0.29,pH245.75士0.11,滴水损失2.25%土1.27% ,大理石纹评分3.57士0.51,肌内脂肪含量4.80%士1.87%。无灰白、柔软、渗水肉(PSE肉)和暗黑、干硬肉(DFD肉)。
7 测定方法
成年猪体重体尺、繁殖性能和生长发育测定按照NY/T 820的规定执行,肥育性能测定按照NY/T 822的规定执行,胴体性状测定按照NY/T 825的规定执行,肌肉品质测定按照NY/T 821的规定执行。
8 种用基本要求
种用基本要求如下:
a)体型外貌符合本品种特征,生长发育正常;
b)无遗传疾患和损征,健康状况良好;
c)种用个体标识清晰,来源清楚,系谱档案准确齐全;
d)种用个体或双亲经过性能测定,主要经济性状的资料齐全。
附录A (略)
本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5月21日发布,2021年12月1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