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南京市牛肉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日,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牛肉市场管理通告,切实保障牛肉消费安全。
通告规定,凡进入城区市场销售的牛肉产品必须是经过检疫、检验合格的产品,并具有两证两章,即:动物产品检疫合格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同时,超市、农贸市场、肉品专卖店等牛肉经营者,须与工商管理部门签订质量安全协议,建立信用档案;在购进牛肉产品时,应当索取检疫合格证明、检验合格证明,并建立进货台帐。
通告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牛肉产品。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由商贸、工商、农业、食品药品监督等管理部门以及农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处罚。
通告提醒广大市民自觉抵制购买、食用私宰牛肉、注水牛肉和未经检疫检验牛肉等。一旦购买到注水牛肉等,请拨打举报电话:南昌市商业贸易委员会:12312;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南昌市农业局:86507052;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