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区市两级冻猪肉(生猪)储备制度的通知》(桂政发[2007]47号)和《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市级冻猪肉生猪储备制度的通知》(市政发[2008]10号)精神,为有效科学发展和扩大我市生猪活体储备规模,进一步增强应对重大灾害和突发事件的能力,选择一批上规模、设施完备、技术水平高、管理规范、具有承担市级生猪活体储备能力的养殖企业作为市级生猪活体储备承储单位,我局组织了市财政局、畜牧水产兽医局、商务监察支队组成的评审组,对新申报我市生猪活体储备基地场进行了现场审查,并严格按照《桂林市市级储备肉承储单位资格审定工作暂行方案》的有关规定,对自愿申请承担储备任务的养殖企业进行了评审。现拟定全州隆达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新增为桂林市2014年市级生猪活体储备第二轮承储单位,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4年5月21日前邮寄或送达桂林市商务局市场运行调节科(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41002;联系电话:0773-2825083)。
桂林市商务局
201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