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和谐式监管。不断强化“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意识,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以平等的姿态面对经营者和消费者,以平等的标准开展管理、提供服务,切实尊重、保障和维护管理对象的权利,与监管对象实现良性互动,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重。
二、现代式监管。借助现代化科技手段,积极向上级领导部门争取各方支持,努力推动实现电子监管;针对市场主体自身成长和经营活动的动态性特点,实施量化分级评定等动态化管理,把食药安全监管贯穿于市场主体经营活动全过程;依托互联网实时监控虚假宣传、违法发布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精细式监管。以网格监管为契机,对全市监管对象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辖区状况,夯实监管基础。根据监管对象分布及辖区特点,成立七支食品药品稽查队,实行分片包干制度进行交叉监督检查,细分监管责权,以精细管理促进监管效能提升、防范监管风险。
四、开放式监管。整合系统内外的监管执法资源,完善联席会议制、联合执法制、案件移交、责任追究制等条块联动机制,采取主动协调、政府牵头等办法,与公安、工商、教体等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开展联合执法;强化社会监管力量,邀请65名政风行风监督员对全局工作进行“把脉”督导,及时听取意见和建议,促进职能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