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研究生猪屠宰监管职责调整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黔府专议 [2014]126 号)、及《关于省商务厅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黔编办发 [2014]188 号)有关精神,将承担的牲畜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省农委。近日,省商务厅与省农委完成了牲畜屠宰监督管理职责移交工作。本省将在 2014 年 10 月底、 12 月底前分别完成市(州)、县(市、区、特区)三级生猪屠宰监管职责的划转。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将在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自上而下,迅速有序地开展好与农业部门的职责移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