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规定,产品全部出口的食品生产企业,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实施备案并进行监督管理,无需再办理食品生产许可;产品既有出口又有内销的,出口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实施备案并进行监督管理,内销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食品生产许可并进行监督管理。
近日,福建检验检疫局和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推出出口食品监管新政,简化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和食品生产许可程序。据介绍,福建检区的550多家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将因此新政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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