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抽检以肉类批发市场、供货商、大中型超市的仓库、冷库等贮存场所为重点进行突击抽样检验,特别是餐饮单位所用羊肉及其制品标签标识存在明显问题和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羊肉卷及其制品进行抽检。共抽检羊肉及其制品72批次,同时对53批次羊肉及羊肉制品等样品进行源性成分检测,分别检测羊源性、猪源性和鸭源性成分,结果显示1批次羊肉卷检出猪源性成分,1批次产品添加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不合格产品已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下一步,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将继续组织开展羊肉及其制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检查,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四个最严”的原则,依法从严实施处罚,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