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12日,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联合省政府法制办,赴烟台、威海市开展《山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立法调研。省政府法制办前期已经对《办法》进行了统稿,此次调研的主要任务是针对在统稿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研究论证,提出解决方案。调研组召开了四次座谈会,实地察看了有关养殖企业和现场,两市有关方面结合实际,就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水产品销售运输环节如何监管、水产品养殖过程中渔用投入品的监管等问题,以及《办法》的有关条款进行了研究讨论,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下一步,省政府法制办会同我厅对有关意见和意见进行汇总和吸收,对《办法》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快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