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上午,天津市大港区猪贩于春玲给记者打来电话称,26日晚,她的银行卡上收到了盐山方面打来的4000元。27日下午,盐山县畜牧水产局有关负责人称,目前已退还了于春玲所缴纳的4000元罚款,同时向对方真诚道歉。
11月15日13时许,天津市大港区的猪贩于春玲到盐山县望树镇收购生猪,牵线收猪的一名当地经纪人称已电话通知当地动检部门。她到指定地点办理报检手续时,却被一辆私家车上的两名便衣男子拦截住,并领到一家没有任何标志的生猪收购点。两男子自称盐山县动物疾控中心的执法人员,告知于春玲收购、运输未检疫生猪,违反了有关规定,得罚款14000元。于春玲称自己正是来报检的,但对方却并不认可,执意罚款。经过讨价还价,于春玲缴纳了4000元罚款,质疑动检人员的行为有“钓鱼执法”的嫌疑。
11月27日上午,于春玲给记者打来电话称,她已于11月26日晚收到了盐山方面打来的4000元罚款。
当天下午,盐山县畜牧水产局向本报发来一份《关于〈猪贩报检时遭遇拦截 质疑动检人员“钓鱼执法”〉稿件的情况说明》。情况说明中称,11月24日,本报对此事件进行报道后,畜牧水产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班子成员紧急会议,成立调查组,对事情经过进行了详细调查,调查处理结果如下:经调查,动检执法人员刘永国、冯宝磊接到群众举报后,未持执法证执法,不合乎执法程序,盐山县畜牧水产局决定撤销执法行为,退还天津猪贩于春玲所缴罚款,给予两名执法人员停职检查处分,同时向天津猪贩于春玲进行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