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华正农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是吉林省大型肉类食品加工企业,为了适应企业的快速发展,加大生产效率,公司决定对部分猪副产品实行外包自采销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望有实力的客户积极参与投标。
一、招标产品:
猪副产品系列
二、招标时间:
2012年12月15日上午9点
三、招标地点:
长春市合隆经济开发区长农大街2688号(华正公司园区内)
四、招标要求:
1.参加投标的单位及个人需交纳投标定金10万元,中标后转为货款,未中标者将在3日内无息退还投标定金(节假日顺延)。
2.中标者在接收后需根据不同的单品交纳保证金10万至60万不等,保证金不能作为货款。
3.中标后未按规定时间入厂接收副产品加工者,视为放弃中标,投标定金不予退还。
4.投标者将定金必须于12月10日前汇至
对公账户:
单位名称:吉林华正农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
银行账号:220 014 501 000 597 71408
个人账户:
户名:张远征
账号:6228 4605 3000 0513 317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吉林省长春市汇融支行
纳税人识别号:220122748441308
5.报价最高者为中标客户,未中标客户可依据竞标价高低依次作为预备客户。
6.客户中标后,不允许将产品接收权转让给第三方,否则厂方有权调整该客户,且该客户与第三方的合同自动作废。
7.客户中标接收后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及合同内容执行,不得有违纪违规现象。
8.中标者接收后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必须优先满足本公司鲜销市场的需求量,并保证质量要求,单价随行就市。
9.中标者根据吉林华正农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安排签订《猪副产品购销协议》(协议签订时间另行通知),并按协议规定时间准时进厂接收。
五、本次招标方案所有解释权归吉林华正农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六、联系人:
曾先生:13843198153 朱小姐:13596081215 办公室:0431-82968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