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盐城最后一家生猪屠宰企业顺利通过《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屠宰GMP”)首次检查,盐城市14家在产生猪屠宰企业全部通过屠宰GMP首次检查,达到GMP要求,为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已开办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在2025年12月31日前达到规范要求。去年以来,盐城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高度重视,以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上下联动,主动作为,有效推动屠宰GMP高标准落地实施。
精心组织部署,全面动员发动
通过健全机制、强化督导,构建起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一是多举措抓动员。2024年初制定《盐城市全面推进<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5月召开全市GMP实施推进会,进一步强化工作紧迫感,督促企业加快改造提升,确保按时通过首次检查。二是多途径抓推进。建立调度机制,动态掌握各企业进展,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对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重点督导,响水县农业农村局3次发函至屠宰企业,要求企业抓紧推进。相关县发放告知书至2家长期停产企业,确保企业知晓“零点行动”要求。三是多方面强保障。组织屠宰企业兽医卫生检验人员参加3期考试,152人取得考核合格证,保障各企业兽医检验人员配备与屠宰能力相匹配;协调改造中的屠宰企业到已通过检查企业观摩,实地学习设备改造、实验室建设等经验;先后组织参加部、省和市级线上、线下培训10余次,全面提升规范实施能力。
落实关键举措,稳步推进实施
按照“示范先行、标准统一、精准指导”的路径,扎实推动规范要求落地见效。一是分步实施,有序推进。按照“部级场先行、省级场首年完成”的总体安排,2024年完成包括2家部级标准化示范场、4家省级标准化示范场在内的7家企业改造与首次检查,占总任务量的50%。其他7家企业借鉴工作经验,依次推进自查与改造,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二是统一标准,强化支撑。组织人员编制《屠宰企业GMP申报材料大纲》,对照《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项目评定指南》细化明确160项的佐证材料清单,梳理30项制度目录由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完善,制定29项台账记录模板,经4轮修订后全面推广,做到申报材料、台账记录“双统一”。邀请疫控专家指导企业实验室改造,明确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与理化实验室分离设置要求,确保功能分区、设备配置全面,满足检测需求。三是精准指导,确保质量。市、县管理部门深入企业生产一线,逐项排查短板,协助企业解决场地改造、设施升级、规范管理等方面的难题。两次邀请外市专家对部分屠宰企业改造方案现场指导把关,帮助企业优化方案。对14家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一对一”辅导,提升材料规范性。按照“一场一策”原则,指导企业制定缺陷项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确保整改到位、成效扎实。
聚力升级优化,确保实施成效
通过硬件设施、工艺布局与管理体系同步升级,企业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得到实质性提升。一是厂房布局优化提升。依托屠宰GMP实施,全市生猪屠宰企业全面落实生产区与非生产区、清洁区与非清洁区分隔要求,独立设置隔离间与急宰间,红白脏操作间实现物理分离,累计规划改造更衣室24间,整体布局基本符合屠宰GMP标准要求。二是设施设备优化提升。全市淘汰手推轨道线3条,升级改造轨道线350米、自动致昏设备13套、液压打毛机4台,对11个敞口烫毛池加装拨辊并改造为封闭式结构,新建运河式烫毛池1套、猪毛风送系统2套,增设刀具消毒器150余台,大幅提升屠宰环节的自动化与卫生水平。三是管理水平优化提升。规范设置宰前检验、宰后检验和实验室检验岗位,根据屠宰规模配备兽医卫生检验人员152名,全员在岗履职,严格执行入场查验、同步检验等流程。无害化处理全程监管,病死猪及病害产品在官方兽医监督下拍照录入“苏牧通”系统,无害化处理中心清运时数据同步上传至保处联动系统,确保过程可追溯、数据真实可靠。规范台账管理,按照“当天工作当天记”的要求,如实记录入场查验、待宰巡查、“一圈一档”、品质检验等台账,保障生产数据真实有效、有据可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