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市政府发布《乌市范围内禁止私屠滥宰行为的通告》,规定生猪、牛、羊等家畜屠宰活动严格执行定点屠宰;乌鲁木齐市城区内未经城市管理部门批准,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禁止私屠滥宰行为专项行动,要求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从事包括现场宰杀销售在内的屠宰活动。
本站编辑:王佩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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