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火锅店羊肉掺杂掺假的报道,贵州省工商局立即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肉和肉制品市场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加大市场巡查检查和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肉类食品违法行为。全省工商机关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食品安全办的组织协调下,集中时段、集中力量,突出对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肉食店等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和检查。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将监管重心下移,加大市场检查力度。要重点治理销售私宰肉、注水肉、病死畜禽以及假冒伪劣肉品等行为;重点查处和打击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肉和肉制品、假冒牛羊肉、注水肉,以及冒用肉和肉制品地理标志和质量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与有关部门密切协调配合,严厉查处取缔肉品无照经营。对查获的重大案件,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并及时预以曝光,震慑违法经营者。对涉嫌犯罪的,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肉类市场日常监管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鲜肉和肉制品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无检验检疫证明、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鲜肉以及无质量合格证明的肉制品一律不得进入市场销售。要积极引导市场开办者、肉和肉制品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监督肉和肉制品经营者全面落实自律制度,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质量把关、质量承诺、不合格肉品退市等制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加大流通环节肉制品抽样检验工作力度,加大肉和肉制品市场准入、交易、退出的全程监管力度。
同时,省工商局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畅通消费申诉和举报渠道,对涉及鲜肉和肉制品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举报将依法及时调查核实和查处,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