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杭州、上海等地纷纷重启活禽交易之时,温州市于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区活禽集中交易(屠宰)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市区内所有农贸市场一律不得从事活禽屠宰和经营,引起活禽经营户与市民的不满。9日,温州市商务局市场处副处长龚细午表示,目前有许多民众关于此项实施意见进行信访,现在不便回应。
近日,温州市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区活禽集中交易(屠宰)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文件中写到,市区内所有农贸市场一律不得从事活禽屠宰和经营,市区各农贸市场经营户的禽产品必须到指定的活禽集中屠宰场进货方可上市经营。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私自屠宰活禽(家庭自宰自食的和禽类加工企业自宰自用的除外)。
此外,该文件还写到2014年4月底前将建成4个活禽集中屠宰场。在该实施方案施行之日起至市区活禽集中屠宰场正式建成投运前,由鹿城、瓯海区政府分别指定温州市藤桥禽业有限公司、原伟云陶瓷厂为临时活禽集中屠宰场。
这意味着,温州市区内的活禽交易市场将全部关闭,“白条鸡”、“冷鲜鸡”将逐步步入市场。
这份《意见》的出台引发众多活禽经营户的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