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深入开展肉及肉制品检查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8月19 、21日,玉溪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联合红塔区、华宁动物卫生监督所对两县区内肉食品加工企业进行了一次检查。
本次检查共涉及6家企业,分别是:玉溪市眷滋肉制品加工厂、玉溪市研和振华肉制品有限公司、华宁泉乡香香肠加工店、华宁黄师傅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华宁县华欣肉制品有限公司、华宁宁州香食品有限公司。
检查人员对企业是否落实了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台帐档案建立情况、肉品原料冷藏保管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抽查猪肉29400千克、鸭1500只。对企业索证索票不全、台账记录不规范不全面、肉品冷藏保管中存在的不足及问题提出了书面整改意见。通过此次监督检查,进一步宣传明确了企业食品安全生产的主题责任,提升了加工企业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共涉及6家企业,分别是:玉溪市眷滋肉制品加工厂、玉溪市研和振华肉制品有限公司、华宁泉乡香香肠加工店、华宁黄师傅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华宁县华欣肉制品有限公司、华宁宁州香食品有限公司。
检查人员对企业是否落实了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台帐档案建立情况、肉品原料冷藏保管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抽查猪肉29400千克、鸭1500只。对企业索证索票不全、台账记录不规范不全面、肉品冷藏保管中存在的不足及问题提出了书面整改意见。通过此次监督检查,进一步宣传明确了企业食品安全生产的主题责任,提升了加工企业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