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家禽屠宰厂(场)设置指导意见》、《深圳市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方案》有关家禽屠宰厂(场)备案公示规定,经企业申报,市、区屠宰主管部门审核,现将深圳市家禽屠宰厂(场)备案结果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www.szjmxxw.gov.cn)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备案结果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委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委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备案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委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