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mpmpc.cn/file/upload/202112/07/16-14-00-42-1.gif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市场动态 » 正文

广东茂名本月20日施行家禽生鲜上市

2015-12-18      来源:茂名网    
 
内容摘要: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传染病防控和家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城市公共卫生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6号),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关于在茂名市中心城区实行家禽
  “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的通告
  茂府通〔2015〕41号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传染病防控和家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城市公共卫生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6号),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5年12月21日起,茂名市中心城区(包括茂南区和电白区,下同)人口密集区域设为活禽经营限制区,禁止活禽交易,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具体活禽经营限制区域为:茂名市区东至茂名大道,南至站前路,西至小东江,北至官渡路。
  二、茂名市中心城区除现有的活禽批发市场外,不再新设立活禽批发市场,不得限制外地经检疫、检验合格的生鲜家禽产品进入本市市场。
  三、活禽经营限制区内不再设立活禽零售市场,所有农贸(肉菜)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等经营场所禁止鸡、鸭、鹅、肉鸽、鹌鹑以及其他人工饲养可供食用活禽类的经营和屠宰。
  四、在活禽经营限制区,商户应经营符合规定的生鲜家禽产品,确保生鲜家禽产品质量安全。对违反规定的,由各级农业、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商务、卫计、公安、城管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依法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实施家禽集中屠宰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有效措施和手段。请广大市民积极支持、热情参与,自觉抵制非法活禽交易,发现有违反规定非法经营、屠宰活禽和销售不合格家禽产品等行为,请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举报。
  特此通告。
  茂名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5日
 
http://www.mpmpc.cn/news/show.php?itemid=34711
 
关注"肉食界"微信公众号
专注肉类纵横资源,服务于肉类全产业链的信息“复兴号”
关键词: 茂名 家禽 广东 生鲜鸡
[ ]  [ 打印 ]  [ 投稿 ]  [ 关闭 ]  [ 评论 ]  [ 返回顶部
 
 
免责与声明:

1. 转载本网内容,请注明来源“中国肉类机械网”,或与本网联系,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本网转载编辑的内容,版权由原作者或资料提供方所拥有,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如涉及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15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作出回应或删除相关内容并致歉!

4. 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谨防上当受骗!

5. 投稿与合作热线:010-88133989, E-mail:info@mpmpc.org


 
 
 
热点推荐
新闻排行
 
×关闭
http://www.xinglongjixie.com/
×关闭
http://www.mpmpc.cn/news/show.php?itemid=27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