磴口县动物检疫部门不断完善检疫监督考核办法,对出栏畜禽实施到场、到指定地点检疫、经检疫合格的,按规定凭免疫标识和养殖档案出具检疫证明,对检疫不合格的依法进行处理,对屠宰动物实施严格的同步检疫,做到“有宰必检”、“有检必严”不出差错,无定点屠宰厂的乡镇要到市场上进行补检,严格检疫程序,并按规定做好检疫结果登记、盖章、出证、无害化处理工作。
2016年共屠宰检疫猪1.2840万口,羊2.223万只,牛0.5837万头,禽0.3346万/羽只,回收产地检疫证达到95%以上,免疫耳标达到85%以上。 同时加大区域内“瘦肉精”等违法案件的执法力度,增加监督检查频率,确实保障上市肉食品的质量安全,上市肉食品持证率达到100%。